会计学专业(智能会计)培养方案
Accounting(Focusing on Intelligent Accounting)
学科门类:管理学 专业代码:120203k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据学校发展地位,培养满足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满足大数据高速发展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数据分析和会计管理决策的需求,遵循“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突出会计学科知识与智能分析技术的交叉融合,培养具备会计数据分析能力的智慧型、创新型的应用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胜任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会计分析工作,能够运用智能化工具发挥管理会计的规划、决策、控制、评价职能,更好为管理决策者提供辅助决策的会计信息。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一)知识要求:
会计学智能方向专业学生的知识要求包括通识性知识、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1.通识性知识。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哲学、艺术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及英语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2.学科基础知识。学生要掌握本专业所需的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
3.专业性知识。学生不仅掌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等会计理论、准则知识;还要掌握大数据管理分析类知识,以及支持会计领域背景下数据分析和决策的交叉复合知识。
(二)能力要求:
会计学智能方向的能力要求包括专业能力、公共能力和综合能力。
1.专业能力。学生应该形成会计专业能力框架,具备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和数据分析等实践能力,形成职业判断能力,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对相关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为大数据环境下的会计辅助决策和风险控制提出合理建议。
2.公共能力。主要包括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终身学习和持续创新能力等。学生需要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信息获取能力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学习提高和知识转换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综合能力。学生具备国际视野,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发挥各项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三)素质要求
会计学专业学生的素质要求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科学素质和身心素质。
1.思想道德素质。学生需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盛世手心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2.人文科学素质。学生需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 注重人文素养,树立法制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
3.身心素质。学生需要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正确认识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正确处理社会人际关系。
二、专业培养特色
厚基础、重技能、宽知识、高素养,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设计会计专业知识和智能分析技术有机结合的全新课程体系,突出大数据时代会计“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课程体系注重专业知识、专业实践和数据分析实践相衔接,利用学科优势和智能会计实验平台,培养学生会计领域下的数据分析能力,突出“智能型、创新型”的会计人才培养特色;依托社会实践基地、战略合作企业等联合培养,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通过第二课堂开展学术训练培养学生学术研究能力;强化智能数据分析学科前沿课程设计,使学生能够掌握前沿数据分析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方法,着重培养学生会计领域的数据分析及创新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数字化时代的会计功能,突出“智能型”培养特色。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
核心课程: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智能财务共享、大数据与智能财务决策、python数据分析等。
四、修业年限
本科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 通识教育课程66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46学分,通识选修课20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 专业教育课程58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21学分,专业必修课程20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17学分。
3. 独立实践课程31学分,其中,实践必修22学分,专业实践选修课需最低选修6学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课3学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课程按内容分为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和独立实践课程模块。课程按性质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必修课,选修课包括通识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选修课。总学分155分,其中必修课109分,占总学分的70%;选修课46分,占总学分的30%;实践教学47分,占总学分的30%。
课程体系框架及学分学时统计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总学分 |
课程总学时 |
学时类型 |
学期、周数、周学时分配 |
理论 |
实践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14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通识课 |
通识必修课 |
46 |
807 |
739 |
68 |
13 |
17 |
11 |
3 |
2 |
|
|
|
通识选修课 |
20 |
402 |
402 |
0 |
2 |
4 |
4 |
4 |
2 |
2 |
2 |
|
小计 |
66 |
1209 |
1141 |
68 |
15 |
21 |
15 |
7 |
4 |
2 |
2 |
0 |
专业课 |
专业基础课 |
21 |
348 |
272 |
76 |
3 |
7 |
3 |
6 |
2 |
|
|
|
专业必修课 |
20 |
340 |
249 |
91 |
0 |
0 |
3 |
3 |
8 |
6 |
0 |
0 |
专业选修课 |
17 |
289 |
254 |
35 |
0 |
0 |
0 |
3 |
7 |
7 |
0 |
0 |
小计 |
58 |
977 |
775 |
202 |
3 |
7 |
8 |
9 |
19 |
13 |
0 |
0 |
独立 实践课 |
实践必修 |
22 |
164 |
|
164 |
5.5 |
|
0.5 |
2.5 |
1 |
2.5 |
3 |
7 |
专业实践选修 |
6 |
102 |
|
102 |
0 |
0 |
0 |
0 |
2 |
4 |
0 |
0 |
创新创业实践选修 |
3 |
51 |
|
51 |
|
|
|
|
|
|
|
|
合计 |
155 |
2503 |
1916 |
587 |
23.5 |
28 |
21.5 |
21.5 |
24 |
21.5 |
5 |
7 |
实践教学学分分配及比例
课内实践学分 |
独立实践课学分 |
实践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的比例 |
15 |
31 |
46 |
30% |
课内实践学分=通识课课内实践学分+专业课课内实践学分
八、教学计划进程表